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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暑假和開學

暑假和開學

by Patrick Wong on Saturday, 04 September 2010 at 10:20

 

 

我我我我我,又在自說自話想當年。真羨慕學生放暑假和開學的日子。那是多久遠的事?

 

對幼稚園的記憶很模糊,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樣上學的。只靠媽數年前的覆述,說我在開學初頭都沒有哭,反而是幾天之後不知何故哭了起來。其實我沒有那種見不到媽媽的傍徨,反正是幾個小時罷了,日子很快就在唱遊、踩三輪車、看幻燈片、吃茶點、喝用開水溝稀了的果汁和(見證別人)瀨屎瀨尿之中渡過。

 

小學就在幼稚園旁邊,上學的路線沒有改變,都是從合和中心乘電梯上十七樓,拖著媽媽的手沿著堅尼地道走,到了灣仔峽道口我們就要分別,媽會轉上去行山。這時我手上會沾有她常用的龐氏潤膚霜的香味,我覺得那是媽媽的味道,到了課室仍久久不散。

 

回到課室,發現好些幼稚園同學都升到同一班小一了,唯一不同的是淺藍色格子校服變成了白色恤衫,心口掛上一個鴨仔牌以茲識別。升上小一,間中仍會有同學不幸瀨屎,相比在幼稚園,小學生要借褲子來換就比較麻煩,也更加容易成為笑柄。笑與淚中上完了五小時課(小三的我是個愛哭鬼),走下石水渠街的樓梯,媽又已經在福群會的門前等著我。拖著她的手穿過街市買菜回家,又一個六年。

 

以前暑假有六十天,覺得很漫長,如今新一代的卻好像愈來愈短。小學時期的暑假我不會找同學或朋友出去玩的,媽媽就給我報繪畫班、英語拼音、游泳班。繪畫班很好玩,英語拼音也很有用,但游泳就永遠學不會。其中一年更因為被教練強拉到深水區而嚇壞了,課才上了一半就不肯再去,後來去沙灘玩的時候反而學曉了。一兩個月不見,九月一日回到學校,覺得同學都變了個樣。記得有一年的最後上課日,我向一個同學借了一盒100合1的Game Boy遊戲帶,但那傢伙卻沒有借Game Boy給我,我拿著那盒得物無所用的Game Boy帶一個多月,到開學日我就悻悻然的把遊戲帶還給他。

 

暑期作業是我們這一輩才有的老套產物吧?放暑假還要人家做功課真是可恨。幸好我是個很有計劃的人,會每日完成一部份,大概到開學前的十來廿日就會做完,剩下的日子可以完完全全地玩樂;升上中學頭三年的暑假,仍然有跟小學同學一起玩,隔天不是去打球就是游泳,到暑假的最後一天,八月三十一日,就例必會去肥倫在觀塘的家打機玩模型直至黃昏,讓暑假轟轟烈烈地在完滿的氣氛之中落幕;但到了中四,人懶到極點,暑期作業卻厚厚一本,結果那年的八月三十一日,要特地到大埔去阿信的家抄他的數學功課交差。

 

我對新環境的適應能力很差,由升中開始,到轉校重讀中五和升大學,都比平常人多花三倍時間才能融入當中的人與事,一旦習慣了又不願意改變,所以新交的朋友幾乎都要相識近一年才進入狀態。升中一,好像去了一幢古蹟上課似的,眼前的景物也像<京華春夢>般矇矓。雖然也有小學同學一同升上來中學,但陌生的同學更多,花了許多時間才熟習新的學習方式與人事,譬如校服:一年四季都要穿長褲,但夏季那條白色的蘿蔔褲真是要命。當時KFC還興起人人在皮帶上扣一個小皮包,用來放零錢和八達通,真係柒到冇朋友。中一的同學大都成績很好,但自己就追不上了,感覺像是他們站在一條往上的扶手電梯,而我是在另一條往下走的。往下走是哪層?不就是球場嘛,自此身上的白色校服幾乎沒有一刻是乾的:早會前打波,小息打波,午飯打波,放學後打波,上課時間只是一邊玩啤牌打發時間,一邊用來晾乾衣服的空檔而已。

 

中五的暑假是最頹廢糜爛的日子吧。放榜前無所事事,幾乎隔天就去唱K-Lunch,反正才二三十塊,跟出去餐廳吃午飯沒有兩樣,還有得玩。那時天天唱<犯賤>、<愛與和平>、<重新做人>,現在回想起還會打冷顫和覺得很煩厭;放榜後成績不好更是沒精打采,打麻雀也沒有心機;2003年碰上了SARS,全港提早放暑假,之前的上課時間也縮短了,午飯時間便放學。那個時候甚麼公眾地方也少人,我跟叮噹不怕死,K照唱,戲院照去,吃完午飯就去維園泳池游泳,放肆張望泳池裡僅有的三點式外籍美女。

 

 

 

暑假應該要做暑期工吧。我較幸運,暑假期間父母仍肯給我零用錢,只是升中三和中七畢業之後做過短暫的暑期工。中三那年是在父親的公司當秘書,那是很好的經驗,學學影印、傳真、入帳、打文件,這些基本早學好過遲學。如果當時已懂得用電郵更好,那些甚麼c.c.呀、b.c.c.呀都要在正式工作之後才知道是甚麼來著,學校電腦課也應該先講一下吧;中七那年去了馬會投注站工作,由中午開門連站十二個小時到午夜關門,就一直叫人賭波。其實我自己完全不會足球,更不賭波,感覺這是一份很折墮的工作,叫人家財散盡,倒錢落海呀。見過不少對賭波完全一竅不通的中女、師奶,很隨意就下注五十、一百、五百元,彷彿那不是錢來的;男人更不用說,有一晚下大雨,有個中年漢來下注幾千元,買完走到門口見下大雨走不了,就站在投注站門口。等著等著,看看賠率,又走進去多下注幾千元。我心想這傢伙打工一日能賺多少錢?下注的錢都不知是他多少個星期的工資了。馬會真是個可怕的機構,加上它要我連續十多天上班不讓我放假,他媽的站得好辛苦就不幹了,反正也賺了它幾千元,在暑假剩下的日子已很夠用。

 

大學入學之前已有迎新營,我以為一開學會很快進入狀態,豈料宿舍和學科的生活與我的預期有很大落差,我在大學頭一年幾乎是完全融入不了,每天下課要不是馬上躲回房中,就是儘量想要出去找中學同學玩,甚至寧可回家去睡也不願意待在宿舍,我真是個裙腳仔兼麻煩友。要到Year 2下半年才開始跟同學們稔熟起來,但這時大學生活早已過了一半了。所以大學四年制是比較好的,第一年是摸索期,第二年進入狀態,但才剛上軌道又發現只剩下一年便畢業了,所以四年時間剛剛好。

 

大學的暑假是人生中的最後兩個暑假,一定要好好利用,所以升大二的暑假我由朝瞓到晚(!),因為我相信在往後的日子,我都不會有如此長的假期,可以讓我肆無忌憚的睡到飽;升Final Year的那年就比較好玩,先是跟區議員做暑期實習,卻不是跟他們去成功爭取甚麼,而是跑政府檔案署,找些幾十年前的地圖和照片;又跟著文化人逛灣仔,才知道自己對所屬社區的認識甚少;還記得跟一個好像是在大西北出生的女作者去了九龍公園的文物探知館,那天下完大雨,她赤著腳在地上走,拾了一些鋸下來的竹枝拿回家不知何用;做完了又去重慶大廈食咖哩。我覺得跑地方見識到的東西比暑期工本身還要學得多。暑期工之後又是大學迎新營,但今次到自己做組爸了,難得地在大學如此活躍。當然開課後又「回復正常」做返個頹友,但迎新營某程度上也激勵了自己要充實地過最後一個學年,別讓自己遺憾。

 

然後,看著別人排隊買新書、換新校服、開學、放暑假,轉眼就成為了今日我們用來懷勉過去的物事。試問如今有多少人報讀碩士,是真真正正因為喜歡上學的那種感覺,而不是為了工作或升職的需要,所以才肯開OT後仍巴巴的冒著夜色趕去上課?

 

想起冬夜,瑟縮著回去新亞的山路上,可以看到北斗星。

 


九年前

九年前

by Patrick Wong on Wednesday, 04 August 2010 at 18:49


蹺埋雙手看著未上岸的人如何在水裡痛苦地掙扎,有時更可以目睹幾個不幸者葬身水底,是所有已上岸者的最大享受。 

九年前,我上唔到岸。 

每年會考放榜日,不是烈日當空,就是傾盆大雨,總之上天就是要讓成績不好還要四出撲學校的會考生不好過。那時我比現在還要再傻再天真多九百倍,不上不下的考了個十二分,不少同分或以下的同學早已找老師報名在原校重讀了,我卻仍以為可以找到學校升中六,跟著另一幫人去了南區某學校等了一個上午。第一階段收生只收十四分以上的考生,結果當然是白等;下午好像坐車到了東院道的學校區走了一趟,卻偏偏沒有走進隱密在角落裡的那所學校,那我最終的歸宿。 

第二天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上唔到岸,又傻傻的到西區另一所學校排隊。有一刻不知道自己在排甚麼,我居然問校工我的分數可不可以進去。後來傳出消息這間學校要第三天才錄取十四分以下的外校生升中六,於是傍晚就先回家。這晚連離家多年的姐姐也回來打地鋪,說跟我一起去找學校。還借來了叔叔的手機作聯絡。 

第三天的凌晨四、五點,天還未亮就乘的士再到西區那學校,在的士上聽到收音機正在播達明一派的<馬路天使>:「長路裡充滿是圈套 是苦惱 或許會 是警告 誰料到......黎明漸到 誰願意 誰願意 誰願意看到」到達時四周仍是漆黑一片,但校門外已有幾十人在等候,我看不到他們的臉,大概都跟我一樣,對前路一臉茫然。一直等到天亮,學校才施施然開門,但我們仍不獲准進入,我再次質疑自己到底在排甚麼,我懷疑要人在校門外排隊是一種公關手段,用考生的痛苦令街上的人覺得這所學校很搶手。然後一等又是一個上午,中午時份下起大雨來,我們像難民般在門外排隊,猶如乞討。學校終於開門放人進去。這時我媽都來了,跟姐一起在校門對外撐著傘冒著雨等我。進了去,卻不過是另一場等候的開始,教職員每隔十來分鐘逐個逐個的喊進去,卻不見有人回來,聞說是面試後即時取錄,額滿即止。坐到五時多,課室裡一起等的還剩下不少人,一顆心就逐漸逐漸的沉了下去。那種被捨棄的心情,大概就像保良局孤兒看著身邊的院童一個個被接走,獨剩下自己一樣。終於黃昏,學校宣佈中六收生滿額,兩日以來的隊是白排了,走出校門外,還有明明事不關己,卻跟我一起苦等了一整天的母親和姐姐,我當時卻毫不體諒的向媽發了脾氣。 

第四、五天,開始感到升中六的機會渺茫而不知所措。夜校?私校中六?重讀中五?海外升學?有一晚拿著幾千元報名費走到夜校門前,卻始終沒有進去;拿了一大疊澳洲升學的資料,幾乎連科目和學校都選好了,但心裡根本不想去外國讀書,怕離開父母的庇蔭,怕一個人在外生活。想到這裡,才願意退一步重讀中五。亦只有在落難的時候,你才意識到身邊親人的支持多麼重要。這天連多年不見的姑姐也出現了,還介紹我去找相熟的神父寫推薦信,好找一所教會學校重讀。 

教會學校最終沒有收我,但總算決定了重讀,就一間一間的找下去。翻開中學名冊,灣仔區第一間中學的名字就是那所隱密在東院道的佛教學校(說是命運也好,緣份也好,這次考得半死不活的會考,大部份就是在這所學校的試場裡完成,而它最後又成為了收容我的地方),儘管撥個電話過去碰碰運氣。回覆說重讀學額要候補等消息,現在回想恐怕也是留客的公關技巧。總之幾天之後真的有回音,馬上穿了舊校的校服去面試(至今都不明白為何當天要穿校服去面試,你只是人家的棄卒而已,還穿著舊校校服去別的學校幹啥?不害羞嗎?)。有求於人自然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副校指著我舊校成績表上那3次遲到和「常」等的操行搖頭,我的頭垂得比狗還要低。要是他當時要我以每天義務打掃操場或/和出賣肉體作為入學條件,也許我都會應承。 

終於九月一日,得到了新的學校收容重讀。更在班上重遇了三個小學同學,兩個同是外校過來重讀,另一個是原校生。但看著班房窗子那排鐵欄杆,我覺得那是籠牢。於是九月二日下午我請了假,跟媽回去舊校乞求一個重讀學額。我的中一和中五班主任見了我,向副校長爭取了一個下午,最終答覆是沒有位子。我首次在兩個Miss面前落淚。她們勸我在新學校努力,下年中六就可以回來。我首次意識到老師對我的關懷,也下了破釜沈舟的決心,下年必定要回來。 

三個月之後,我幾乎完全放下了回去舊校的打算,因為我在這所新學校,是前所未有地認真和愉快地學習;到第二次會考放榜,我看著自己的理科成績,便走向中六文科那邊的老師。Miss鄭問我是不是真的決定好了,我想了大約兩秒,然後肯定的點頭。這次好像是我第一次為自己的未來下決定,而沒有事先問媽媽的。如果沒有記錯的話,辦完了手續,我跟在校門外等候的她去了飲茶,這次不用她久等了。 

上帝也好,佛祖也好,命運也好,衪關上了一扇門,就會給你另開一扇窗。如果我九月二日在舊校真的乞到了一個重讀學額,也許我仍會抱著僥倖的心態,即使能夠升上中六,到高考也只會再吃一記敗仗。當然,其他及後的事情發展也會截然不同。但我一定不會變成今天的我。只要一日有命,你還可以打開下一扇窗,窺探那不可逆料的將來。 

 


天地點豪情?

天地點豪情?

by Patrick Wong on Monday, 05 July 2010 at 13:15
(Spoiler Alert,但大概你們全都看過了,所以也沒有甚麼所謂。)當年我是完全沒有看過<天地豪情>的,如今趁重播看一遍,後來更急不及待在網上忍受著低畫質,一集接一集的追完了。 

整齣電視劇看來,基本上就是講述甘家如何被自己的貪、嗔、癡推向不歸路的故事(其實是不是所有TVB的豪門恩怨劇集,根本上都是講這個的?),程家和卓家只是慘遭流彈波及的途人而已。所有甘家的人:由秦沛、黃日華、張家輝(係佢話 「家咩姐啫? 我姓甘架嘛!」)、吳美珩(她是煩死人兼煩到死的,所以死了也不可惜),甚至白茵,都因為放不下其所執著的人和地位,把自己推向無可挽回的深淵。當然偶爾還要拖一兩個無辜者落水,以加強不同家族角色之間的衝突和互動。張家輝固然不用說,編劇安排秦沛和黃日華的下場,也滿足了中國傳統社會那種因果報應的看法。但鮑偉聰和整個編劇團隊 ,可能寫張家輝害人的橋段寫到「殺紅了眼」,此劇各個角色害死/殺人和死人之多,相信是TVB有史以來之冠, 它甚至連一般會吉人天相的女主角也毫不留情的殘殺。這種「去到盡」的劇本,到了一年多後的<創世紀>想用近似的人馬,再扭橋寫多次,但參考和斧鑿的痕跡已太明顯。

比起劇本,<天地豪情>優勝之處是它選角得宜,每位角色彷如度身訂造,本色演出,連只是曇花一現的配角如姚盈盈都能演得恰如其分。羅嘉良初出場的賴皮賭仔和黃日華的躁狂上司,演得比後期「從良」之後更加好看。 張家輝就更加是「做契弟做到攞影帝」,難怪當年觀眾反應如此熱烈,全城鬧爆Kelvin。但在眾多角色之中,扮演黑社會大哥的戴志偉最令人眼前一亮,<天地豪情>應該是他從影以來最搶鏡的演出吧。雖說瑕不掩瑜,我就是受不了TVB對「數年後...」才交代男女主角結局的執迷,那種拖拉和明知故問的大團圓令人很不耐煩。何不來一次 「新浪潮」式的突兀結局,讓觀眾留下錯愕和懸念? 

整齣劇播完的時候,腦裡仍然被不少劇中經典場面衝擊著。想得出<天地豪情>這個波瀾壯闊的劇名,畢竟,TVB 也曾經波瀾壯闊過。

 


做吓善事啦

做吓善事啦

by Patrick Wong on Thursday, 24 June 2010 at 13:42


最近街上出現了一批為流浪貓狗籌款的慈善團體,他們向途人募捐時,最後都會加一句:「做吓善事啦」,猶如寬頻計劃推銷員的口頭禪「先生介紹返」。 

咩叫「做吓善事啦」?難道你一眼就看得出我平日是個壞事做盡、十惡不赦、鍾意推阿婆出馬路的賤人?因此你是在給我贖罪的機會,讓我積返D陰德?好了,就當我真的如你所料,十惡不赦、惡貫滿盈、喪盡天良,我又會否因為你的一句「做吓善事啦」,而頓感當頭棒喝、悔疚不已,因此會一邊痛哭流涕,一邊心甘情願地掏出一萬幾千去拯救你的流浪貓狗,以求拯救我的靈魂? 

但當我捐錢是為了救贖自己時,這已經不是做善事,而是等價交換,即是義賣。你的靈魂值多少?視乎你肯捐多少囉(咁其實我係出賣緊靈魂定係買返自己嘅靈魂?)。所以,募捐者這句「做吓善事啦」是不正確的,教他們用這句說話募捐的慈善團體領導人或訓練員要負全責,他們更要為因此而低下的善款數字負全責。 

我覺得,籌款,真的是等價交換,而且要像<歡樂滿東華>:你肯出力,我自然肯出錢。街頭募捐者可以唱歌跳舞飛車噴火吞刀心口碎大石,善長仁翁會因為付錢買下了你的辛勞汗水而自我感覺良好;另一方面,不論男女,想要催谷善款數字,最佳的籌款箱當然是你穿在身上的T-Back,因為你只能收紙幣。

 


為食環署、政府、香港人,

為食環署、政府、香港人,向六四英魂道歉?

by Patrick Wong on Friday, 04 June 2010 at 18:50
早上如常的sms,很隨意提起了「六四」。細想一下,兩個如此普通的數目,可是在內地,想要談論或是發送這兩個數字,竟是無比困難,而且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後果。香港人習慣了,以為言論自由像空氣一樣信手拈來,天生便有,其實用了多少人的血淚和生命換來,多麼寶貴。 

食環署沒收女神像的餘波,讓我昨日躲在高等法院圖書館,翻書翻了一個下午。根據香港法例第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附表1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CurAllChinDoc/E42E1E512B77D96C482575EE00493BB1/$FILE/CAP_172_c_b5.pdf),“娛樂”的定義包括下述任何1項或多於1項的展覽:圖畫展覽、攝影展覽、書刊展覽、手稿展覽,或其他文件或事物展覽────「其他文件或事物展覽」基本上包含了所有的東西。換言之,當我們在公眾地方手執一條毛或者伸出中指以作展示之用,嚴格上也要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很多人說擺放悼念六四的女神像居然要申請娛樂牌照很無稽,OK,就當法例條文如此,我就奉公守法做個好市民,依足規矩申請,但你肯申請也不代表食環署一定批准。拒絕申請的理由可以有很多:圖則不合規格、場地衞生、消防安全不合標準;其他部門如消防處、屋宇署、警方不同意等等。這次事端聞說就是支聯會有申請,但食環署最終沒有批准,支聯會照擺放而被食環署沒收女神像。奇怪的是食環署沒收了女神像,卻不是扣留在食環署倉庫,而是去了北角警署。 

我只能夠說,今次用食環署做藉口,下次政府可以用地政署話你阻礙公眾行人通道,下下次用屋宇署/建築署話女神像有潛在倒塌危險,下下下次返兜食環署話你拋棄大型垃圾,仲可以罰你千五蚊添。你一反抗,一直在場埋伏的警員就衝出來話你擾亂公眾秩序/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拒捕/襲警...就快過期的胡椒噴霧又可以出動,再入過批新嘅,多麼完美地契合的國家機器。結論就是:只要執法人員收到Order要做嘢,佢總會搵到條法例做鳩你。 

相比食環署沒收民主女神像,我覺得入境處一再拒絕民運人士、甚至雕塑家來港更令人忿怒。女神像最終也發還了,活生生的人卻始終沒有放行,一國兩制正式宣佈死亡。「一國兩制」是中共把香港從英國手上騙回來的謊言,回歸十多年後,謊言一一揭破了,香港人恨錯難返。但我們不但沒有捍衛香港僅餘的底線,更一而再、再而三地自毀長城,背棄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和公義。不論是食環署,還是警方、入境處、中大校方,當他們隨意運用不同的理由和法例作為打壓藉口,他們就是對不起犧牲了的英烈,對不起廿一年前,一群用自己的生命去爭取民主自由,至今仍未成功的青年;而早已在享用他們一直奢望著的自由的我們,竟將它棄之如敝屣,這是不是狼心?是不是狗肺? 

代表不了食環署,代表不了特區政府,更代表不了全香港的人,我只能以自己之名,向六四的英魂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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